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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球吧良法善治谱写新时代交通治理新篇章——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来 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5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20年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建设取得了卓越成效,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焕然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以“法治之路”为广大群众的“安全之路”提供了坚实保障。
20年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紧紧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目标要求,严格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不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规范化、现代化,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据统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年来,我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从0.75亿人增长到5.23亿人,机动车保有量从1.07亿辆增长到4.35亿辆。公路通车里程从187万公里增长到544万公里,重特大交通事故由2004年的55起下降至2023年的1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基本适应道路交通快速发展的形势,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出行权益。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
2004年4月,国务院出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细化了有关管理规定,之后相继颁布实施了《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2012年7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部署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20年来谈球吧,我国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体系覆盖全面、层次分明、日趋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历经2007年、2011年和2021年三次修订,针对交通肇事赔偿、“醉驾入刑”、驾驶资格考试管理等内容不断更新。
道路交通安全法三次修订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醉驾入刑”。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为依法打击和有效治理酒驾醉驾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制度保障。“醉驾入刑”不仅为公检法依法打击醉驾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而且用法律来规范、引导和约束人们的行为,推动了全社会统一思想认识,提升了人民群众遵法守法的自主性和积极性。
20年来,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确定的基本法律制度下,公安机关进一步细化实体性内容、严密程序性规定、完善技术性标准,制定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等规章和相关规范、标准,不断建设和丰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体系。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全国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颁布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
“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20年来,我国逐步形成了以‘一法’和‘一条例’为统领、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主体、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为补充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体系,在整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我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进程逐步加快。” 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交通安全承载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责任使命,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公安交管部门的重要使命任务。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年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注重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协同共治、共建共享,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措施落实,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全国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连年下降、连创新低。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不断强化路面管控,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全国统一行动、区域联合行动、精准查缉行动,对交通违法行为和重点车辆保持严管态势;始终坚持对酒驾醉驾“零容忍、严执法”,不间断开展全国性、区域性联合整治和常态化夜查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隐患“清零”行动,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交通违法处理率显著提升;大力推动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多发势头得到有效控制;扎实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有效提高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
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更加密切的部门协作机制。2003年10月,国务院建立由等18个部门参加的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地方各级政府也普遍建立相应工作机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年来,全国31个省(区、市)都明确了各级地方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组织领导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治理130余处交通拥堵点,科学优化700余个路口的交通信号控制策略谈球吧,新增道路停车场32处、停车泊位650余个……面对日益增长的城市交通需求与有限的道路资源之间的矛盾,2023年,上海市公安局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以精细化管理措施推动道路交通“有机更新”,努力破解出行堵、停车难问题,获得市民群众广泛好评。
为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联合对重型载货汽车、大型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加强监管,适时调整相关技术规范、准入规则;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整治,审查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和车辆技术状况,把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推进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管理,贯彻执行驾驶人审验教育制度、满分学习制度。
经济发展、时代进步,离不开法治护航;社会和谐、百姓平安,靠的是法治守卫。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公安交管部门严格规范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年以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紧紧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目标要求,持续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依法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有效推动了公安交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20年来,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执法能力、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大力推进公安交通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交通违法处罚、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业务的全流程监管;健全执法动态监督体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系列举措进一步提升了全警自觉遵章守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识,提高了全警执法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20年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主动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调整规定、简化手续、优化程序,深入推进“互联网+交管”业务,先后出台了“一证即办”“跨省通办”“网上快办”、新车免检、驾驶人考试预约、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电子驾驶证等150余项公安交管改革措施。窗口改革惠及9亿余人次,互联网交管服务惠及近33亿人次,为群众和企业减少办事成本800余亿元。
科技推陈,穿越时空,凝聚力量;机制出新,改变历史,昭示未来。20年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坚持深化科技强警,深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建立以基础设施管理、分析研判布控、动态勤务部署、路面执法管理为一体的执法闭环,强化对重点车辆、重点违法的精准查缉,提高了用警效率和执法管控效能——
◆ 福建省高速交管部门依托高速公路沿线的通讯信号塔、光纤、电源等资源,将高空视频建设在离地高、视野广的信号塔上,创新打造“高空视频走廊”,并将高空视频通过手机App接入民警手持移动终端,民警可通过移动终端全时段开展视频巡查,实时掌握路面状况;
◆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支队统筹规划数智警务建设,以“交通大脑”建设为牵引,建立技术业务双生态体系,织密全维感知网络,一体化推进“情指行”改革,合作共建 “外脑智库”,打造了路畅人安智慧新生态;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支队使用无人机绘图系统,利用无人机飞行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无人机起飞到空中适当位置,完成照片拍摄和事故现场传感测量。通过无线传输,民警使用手提电脑进行简单编辑,就可以打印出绘制的交通事故现场图和现场实景记录图……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的20年里,一项项有力的改革举措、一起起具体的案事件处理,见证了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坚实足迹,也见证了广大公安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朝着法治公安建设目标奔跑的身影。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年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始终坚持以全民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教育为重点,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力传播“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全民安全守法出行意识不断增强谈球吧,文明交通良好风尚逐步形成。
20年来,法律的指引、教育作用不断发挥,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意识逐渐向“汽车社会”过渡,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明显提高。2012年1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这是我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12年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逐渐成为凝聚全社会交通安全、法治、文明理念的文化品牌。
文明交通的沿革、传承、创新,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发展中清晰可见。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对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推动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为守护美丽乡村、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特别是提高未成年人知危险、会避险的能力,2020年以来,交通管理局先后组织开展了“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交通安全云课堂、“交通安全大篷车红色之旅”、交通安全大篷车“童”行美丽乡村巡回宣传等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增强了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改善了农村的交通安全环境。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斑马线上礼让行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通过新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影视等形式,发动各行各业力量,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文明守法行路驾车习惯已成为社会风尚。
近年来, “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写入了《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在省级立法层面明确社会单位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各类媒体的公益宣传责任;省政府印发《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计划》,在省级层面明确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党政机关领导责任;实行“交通安全积分制管理”,将文明交通培育和文明村镇建设融合发展。
荧荧之光,终成星河。文明交通建设与时代脉搏同频共振,不断生发的文化内涵越来越多元化、系统化,承载着深厚的交通安全文化。
道远且长,虽远必达;心之所向,行必能至。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将在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严格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不断提升道路交通治理水平,全力以赴书写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