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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球吧体育《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实施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公告》解读2019年3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了《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通知》(交水规〔2019〕2号,以下简称《办法》)。2022年2月谈球吧,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水发〔2022〕26号),对《办法》中2项收费项目进一步减并,定向降低了引航(移泊)费收费标准,完善了拖轮费使用范围。
《办法》实施以来,进一步规范了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有效降低了港口整体水费水平,目前我国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整体水平低于周边国家、远低于欧美国家。《办法》对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多出有利于稳预期、稳增长等政策相关精神以及2024年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等要求,进一步强化政策延续性,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办法》有效期届满后继续施行,并发布《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实施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考虑到《办法》中涉及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已于2023年修改,《公告》明确关于危险货物定义、港口设施保安费谈球吧、引航(移泊)费、拖轮费等相关内容按《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8号)、《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水发〔2022〕26号)执行。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将公告要求及时、准确传达到相关单位,督促港口经营人和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谈球吧,规范收费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违规收费等行为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