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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球吧新闻纵深]快!快!快!外卖送餐员的“玩命速递”随着“饿了么”、百度外卖、淘宝外卖、美团外卖等网络订餐平台的兴起,如今一到饭点,就可以看到大批送餐员骑着电动车四处送餐。其中一些送餐员在道路上逆行、骑车打电话……种种危险动作,极大影响了交通安全。
一年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4起因快递送餐员撞人引发的健康权纠纷,在已经审结的3起案件中,网络订餐平台均被判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败诉率100%。
李女士家住浦东,2015年1月30日13时30分,她在离家附近不远的街道上步行时,被一辆逆行的电动车撞翻在地。
电动车司机姓张,四川人,是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员工,该公司是“饿了么”网络订餐平台运营商。事故发生时,小张正急急忙忙赶去给客户送餐。部门认定,小张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鉴定,李女士左尺桡骨远端骨折,致左上肢丧失功能12%,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构成十级伤残;李女士需择期行左桡骨远端骨折内固定物取出二次手术。
2015年10月14日,李女士向浦东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拉扎斯公司赔偿医疗费3.94万余元、残疾赔偿金8.58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费6000元等,合计14.75万余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另,李女士保留主张后期内固定取出费用的诉权。
庭审中,拉扎斯公司对事发经过及责任认定没有异议,认可小张系职务行为,同意承担赔偿责任,但对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不予认可。
浦东法院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拉扎斯公司的员工小张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将李女士撞伤。李女士因伤致残,造成精神痛苦,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金额合理,法院予以支持。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三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浦东法院判决拉扎斯公司赔偿李女士14.75万余元。
胡女士家住浦东潍坊,2015年9月15日上午10时30分,她在步行至浦东南路潍坊路路口,正在等红绿灯时,被一名送餐快递员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撞伤。经部门认定,送餐快递员小孙负事故全部责任。经诊断,胡女士为左股骨胫骨折。
胡女士后来了解到,小孙是北京万古恒信科技有限公司派遣到拉扎斯公司工作的员工,从事外卖快递业务,事发时他正在送外卖,系履行职务行为。
事故发生后谈球吧,拉扎斯公司为胡女士垫付了医疗费4.7万元。胡女士因此将拉扎斯公司、万古公司起诉至浦东法院,请求判令拉扎斯公司赔偿医疗费9.33万余元,并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和律师费等,万古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万古公司辩称,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派遣员工在履行职务时发生侵权行为,应由被告拉扎斯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且两被告签订的协议也约定,类似该案的伤害事件发生应由拉扎斯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不同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女士要求拉扎斯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法院予以支持;要求作为劳务派遣单位的被告万古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判决,拉扎斯公司赔偿胡女士医疗费9.33万余元,并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和律师费等,合计9.95万余元;胡女士返还拉扎斯公司4.7万元;驳回胡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小王是安徽巢湖来沪务工人员。2015年7月24日13时45分,他骑着电动车行至浦东新区成山路进下南路东约200米处时,被一辆同向行驶超车的电动车撞倒受伤。
撞倒小王的,是来自安徽临泉的小赫,也是一名“饿了么”送餐快递员。经部门认定,小赫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发后,小王到医院治疗,支出医疗费1263.70元。2015年11月,某法医学研究所对其伤情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小王因交通事故致左尺骨茎突撕脱骨折、左膝部软组织挫裂伤,建议给予伤后休息期9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小王为诉讼支出律师代理费3000元、鉴定费1000元。
因事发时小赫作为拉扎斯公司的员工正在履行职务,因此小王向浦东法院起诉,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律师费等共计1.68万余元。
被告拉扎斯公司辩称,对原告所述的事故事实、责任认定均无异议,事发时小赫确系履行职务行为,愿意承担原告由此产生的损失。对于原告主张的各项损失,不认可非医保范围内的医药费、律师费等费用。
法院认为,作为被告拉扎斯公司的员工,小赫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不慎致伤原告,对于原告的合理经济损失,法院确认由拉扎斯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小王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法院均予以确认;法院根据本案案情、涉诉标的及律师收费的相关标准等因素,酌情支持2000元。据此,法院判决拉扎斯公司赔偿小王1.5万余元;驳回小王的其他诉讼请求。
“见缝插针”穿行 安全隐患触目惊心快递员、送餐员骑着电动车,一边看着手机,一边驮着大包小包货物穿梭于大街小巷,在给人们带去生活上的便利的同时,也给路上的行人、骑车人带来了不小的安全隐患。
在搜索引擎上输入“送餐+撞人”,相关结果约有28.4万条,有问“合伙人送餐途中撞了人我该承担多少责任”的,有“外卖员送餐被撞,司机逃逸,送外卖无视交规现象较为普遍”的报道,还有“服务员送餐撞伤他人是否能要求老板赔偿”的法律服务文章,至于送餐快递员撞人逃逸的社会新闻,更是屡见不鲜。
今年5月11日17时许,山东省青岛市北大队接到群众报警:一名3岁儿童在四平路被摩托车撞倒,儿童受伤,摩托车逃逸。
民警接警后,一路在现场周边调取社会监控,走访路边商户寻找目击证人。另一路根据案发前后肇事车可能行驶的轨迹,调取案发现场和途经路段的视频监控,逐一筛选肇事车信息。
经过一天两夜的连续工作,民警对大量图像、图片仔细筛选后,锁定了一辆白色“”二轮摩托车。5月13日上午,民警将肇事者于某抓获。据于某交代,案发时,他在“饿了么”送餐公司兼职送餐,行驶至四平路29号门前时,将一位老人带领的小孩撞倒。由于摩托车没有购买保险,事故发生后于某没有停车,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之后将肇事摩托车藏到南宁路一居民区内。
那么,送餐快递员为什么要开这么快,罔顾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呢?有记者采访获悉,“饿了么”送餐员若在45分钟内未完成送餐,可能会被扣钱。为了赶时间,他们往往“见缝插针”与时间赛跑,交通事故也因此频发。
一名送餐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我是全职的送餐员,底薪虽然少点,但是我多送一份的话,我就能多挣点钱,所以我骑快点,就能多跑几个来回,就能多挣点。我在家骑摩托,骑电动车对我来说太简单,我相信我的技术,而且我送餐快一年了,也没出现过交通事故。”
只要控制好车速,就不会出现交通事故,这几乎成了所有接受采访的快递员的“共识”。然而现实却往往事与愿违,由于快递员骑的电动车速度快,事故发生后,往往造成他人伤亡,面临较高的赔偿金额。
浦东法院在梳理了一系列以网络订餐平台为被告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后发现,以拉扎斯公司送餐平台“饿了么”以及美团外卖、百度外卖、淘宝外卖等为代表的公司,在O2O配送业务运营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配送员聘用双重渠道、待遇不一、流动性大。其中,专职配送员管理较为规范;兼职配送员经APP申请加入相关平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交金交险,凭送单数量晋级以兑换、头盔、装货箱等装备,管理相对松散。
二是配送所用交通工具来源不统一。专职配送员的电动车由公司统一采购,部分兼职配送员则使用其自备车辆,易发生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车辆混入的情况,给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谈球吧。
三是配送路线集中度不一。公司专职配送员的接单由区域站点统一调度,兼职配送员则登录相关APP以“抢单”方式接单,易导致配送路线重叠、途径规划不合理,造力、物力及道路资源的浪费。
四是所投险种及保额未完全覆盖易发事故的赔偿项目。目前这类公司投保的险种主要包括雇主责任险、配送车辆的盗抢险。而随着配送员人身意外、配送过程中对他人或他物侵权等事件的增多,投保险种或保额若未能完全覆盖这些赔偿项目,可能导致被侵权方缺乏来自保险公司的先行赔偿保障。
为此,今年6月初,浦东法院向拉扎斯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该公司在培训、管理、考核环节,对专职、兼职人员采取同一标准,尤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食品安全方面的实效培训与实时监督;规范配送车辆采购渠道,定期检查配送车辆性能;立足“大数据”科学派单,灵活使用交通工具;投保范围可覆盖配送员人身意外、配送车辆财产损失、配送途中致他人或他物损失等赔偿项目;鉴于目前主要采用电动自行车作为配送交通工具,建议为其投保非机动车三者险或类似险种。
司法建议书发出不到一个月,拉扎斯公司就给予了积极反馈,表示将针对不同渠道的配送员,着手制定相应完善的用工制度,从配送员的流动性入手,将劳动合同工、劳务派遣员工与兼职员工分开制定相应规范。
对公司自有配送员所使用车辆,公司将加强检测与检修,对部分配送员自备车辆加入时积极作出宣导、提示和规范,确保车辆尽可能符合国家规定及配送需求谈球吧。
针对配送线路问题,公司积极建立相应的配送线路大数据系统,并加强对各个配送单位调度人员的指导,使配送线路更智能、更多元、更效率。
针对配送员保险事宜,公司对劳动合同工及劳务派遣员工已建立完备的保险制度,针对兼职员工,积极建立相应的投保制度,通过改进细节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王治国 黄朱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