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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为了物畅其流不再“卡”!市长将货车司机呼声带上全国的新闻调查“没过站前是忐忑,过站后是高兴!”4月1日7时30分,说起驾车经过G108七盘关超限运输检测站的体验,今年45岁的货车司机孟慧敏有着鲜明的对比。
长年从山西往四川运货的货车司机孟慧敏,当天拉了一车铝化土,加上货车自重,整车51.43吨。“按照以前的标准,符合高速公路的限载要求,但就怕走普通地方公路。今年全国,有代表提了统一标准的建议。但是心里还是打鼓,不晓得有没有新变化。”孟慧敏说。
“今天一过,算是吃了一颗‘定心丸’——只要不超,30秒就能过站!”他直言,对于“卡友”来说,这是一个值得高兴的事儿,在四川境内行走,心里不再有顾虑,也不会再为了超限超载卸货费时费力而担忧了。
驶入超限超载检测站,经过设备检测,抬杆放行……记者在现场看到,随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公安厅最新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超限超载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落地,只要符合“货车称重检测结果不大于认定标准105%的,暂不按超载超限行为处罚”,货车均可快速通行。
“通过效率提高后,我们的工作轻松了不少,货车司机的抱怨声也少了。”G108七盘关超限运输检测站负责人杨义告诉记者。
素有“川北门户、蜀道咽喉”美誉的广元,位于川陕甘三省交界处,京昆高速从境内穿过,是很多货车入川的第一站。基于区位特点,广元市把物流作为重要产业,试图把通道优势变成经济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解决好物流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
但在2024年4月1日前,广元也不得不和其他地方一样面临一个“两难”问题:一辆在一定范围内略有超限超载的卡车,在高速公路上可被免予处罚;下高速后驶上普通公路,则可能因为超限超载而面临卸载、罚款、扣分等处罚措施。
记者调查发现,这样的“两难”问题,始于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文件,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117号)。
其中谈球吧,〔2017〕173号文件,明确规定超限超载在规定标准1吨以内的,予以提示警告后放行。〔2019〕117号通知,规定对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称重检测结果不大于《公路货运超限超载认定标准》105%的,暂按未超限超载处理。
后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谈球吧,物畅其流“卡”在“最后一公里”的现象日益显现。
对此,广元市华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杨兵感受颇深,甚至很无助。他反映,超载标准不统一,源自于两份文件之间的“打架”。根据2017年交通运输部和出台的实施意见,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等执行的是统一超载标准,超载在规定标准1吨以内予以提示警告后放行。杨兵公司的6轴大货车限载49吨,也就是车加货总重49吨,据此规定,装到接近50吨不会被罚款。但依据2019年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通知,对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谈球吧,称重检测结果不大于认定标准105%的,暂按未超限超载处理。同样是限载49吨的大货车,按5%的超载标准,在高速上最大总重可以装到51.45吨。高速公路上超51吨都没问题,普通公路则不能超50吨,但由于路程中大多要经过普通公路,因此司机们不得不按普通公路的低标准装货。
“因为我们的监测站在国省干线号文件规定的尺度执法。”采访中,剑阁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濛子梁超限检测站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贾波告诉记者。
2023年10月24日,广元市第六次企业家恳谈会召开,会议聚焦发展现代商贸和物流产业等主题,市领导面对面倾听了杨兵等对因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准载吨位不一致、影响物流成本的问题反映。
从2022年8月开始,广元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企业家恳谈会,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轮流面对面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并创新运用工作专班机制全生命周期服务产业发展……
这当中,现代物流业是广元近年来新的增长点,也是广元推进通道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奋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2023年10月20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广元市人民政府更是以“链接现代物流大枢纽、赋能实体经济新发展”为主题,共同主办了2023中国(广元)物流产业发展大会,邀请全国各地的1000多名行业翘楚、专家学者、商界精英共商共研现代物流发展对策,着力促进现代物流布局优化、模式创新、提质增效,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通过企业家恳谈会了解到企业“最烦心的事”后,市领导认为,“解决好物流企业的‘急难愁盼’,也是当地发展所需。这是一个普遍性问题,需要从国家层面予以解决。”
因此,作为全国代表的广元市委、市长董里,除了在今年全国四川代表团小组审议时发言呼吁,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高速公路与普通地方公路超限超载行政执法政策规定的建议》。
全国期间,在四川代表团小组审议时,董里建议,从国家层面优化高速公路与普通地方公路超限超载行政执法政策规定,将普通地方公路货运超限超载误差控制按5%的标准执行,与高速公路的执行标准保持一致。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显示:交通运输部部长参加四川代表团的审议,他把四川团有关交通运输方面的意见、建议一一作了记录。当天晚上,交通运输部一位负责人就给董里打电话,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了解,并与董里探讨解决办法。
其实,精减领域收费、降低物流成本也是今年交通行业的工作重点,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实施降低物流成本行动”被列入工作任务。3月8日,交通运输部部长在十四届全国二次会议第二场“部长通道”上就表示,要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深化综合运输体系的改革,促进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而针对物流成本居高不下的问题,在2月28日的国家新闻办公室举办的发布会上,曾表示,将组织开展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并将从结构性降本、系统性降本、制度性降本、技术性降本以及综合性降本等六方面来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其中就包括了持续推动减税降费等措施。
2024年3月14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公安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超限超载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率先要求四川各地各单位从4月1日起严格执行〔2017〕173号文件,关于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严禁随意提高或降低认定标准。
收到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公安厅新印发的通知后,贾波解读到:统一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是此次治超的亮点,将六轴车辆最大总重由49吨统一调整为51.45吨范围内,不但实现了车辆管理与生产标准相统一,而且使川内交通运输部门与门执法标准相统一,对于物流企业、货车司机、基层执法者都是一件好事。
“我们公司都是到朝天海螺水泥去拉货。之前,由于标准不统一,公司有司机拉货下高速后在国省干线被认定为超限超载,公司只有派车去将水泥打出装车。现在统一标准后,时间节约了,成本降低了,公司效益也将随之提高。”剑阁县万欣商砼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勇告诉记者。
交通畅则物流兴,物流兴则产业强。这起因“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超载超限标准不统一问题”引发的建议被送上全国,引起媒体和网友的高度关注,这也是全国所有货车司机的呼声。
2021年11月3日,交通运输部负责人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2020年全行业1728万货车司机完成了全社会74%的货运量和31%的周转量,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物流已经成为现代的血脉,是经济全球化过程中重要的一环,可称其为神经系统。物流行业是否稳健发展直接关系到整个经济体系的发展。现代社会,物流是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组成部分。
打通全国大市场,交通运输是至关重要的环节,而交通执法标准的统一、执法水准的提升以及地方部门利益的破除则是必须与基础设施硬件建设齐头并进的系统工程。
正因为如此,在不同时期出台的不同规范性文件,在具体数据标准上出了衔接性的问题,本身就应当有新旧规范协调性上的适用规则。“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只有上面统一规范了,下面执行者才能更舒心更顺畅。相信有了媒体和网友的关注,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人享其行、物畅其流”的美好愿景一定会实现。
广元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物流作为重要产业,试图把通道优势变成经济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解决好物流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也是当地发展所需,更是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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