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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球吧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落实加快高质量发展战略极为重要的一年。公司上下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围绕国铁集团工作部署,在上级党委和公司董事会正确领导下,立足发展特种箱谱系化,大力开展白货运输上量攻坚,从“六个聚焦”入手,深入开展质量创新主题实践活动,围绕进一步提高国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要求,全面完善治理体系建设,守正创新,实现了公司主责主业有效提升和各项工作目标超额完成。
公司于2006年1月收购中铁集装箱公司全部铁路特种集装箱资产及业务,开始经营铁路特种集装箱运输物流业务并逐步成为公司的战略性核心业务板块。多年来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不断优化特种箱资产结构、拓展全程物流业务、放大市场规模,该业务利润逐年稳步提升。目前运营的铁路特种集装箱主要包括各类干散货集装箱、各类罐式集装箱、冷藏箱、卷钢箱等。报告期该业务板块实现的毛利占比为60.34%。
公司铁路货运及临港物流业务主要包括所属沙鲅铁路分公司的铁路货运业务以及铁龙营口实业公司和铁龙冷链发展公司等临港物流业务。公司于2005年10月收购连接哈大铁路干线沙岗站与营口鲅鱼圈港的沙鲅铁路支线,开展铁路货运及仓储、短途运输等物流延伸业务,后续又对该铁路支线进行两次扩能改造,运能从2400万吨/年提升至8500万吨/年;公司投资建设的大连冷链物流基地于2021年投入实际运营。报告期该业务板块实现的毛利占比为30.60%。
近年来公司在物流供应链经营上进行了全新尝试,从2014年5月开始开展钢材委托加工贸易业务,多年来在控制经营风险的前提下保持运营稳定。2020年公司根据市场、政策等外部环境变化,将委托加工贸易业务优化为大宗物资贸易等供应链管理业务。报告期该业务板块实现的毛利占比为7.96%。
房地产业务属于公司风险控制型的业务板块。近年来受房地产行业整体低迷及公司适当控制房地产业务规模等因素影响,其对公司利润贡献占比下降。报告期该业务板块实现的毛利占比为1.13%。
公司保留了上市前的商品混凝土、酒店、置业、出租汽车等业务。对这些非核心业务,公司将其定位为效益监控型业务板块,以全面控制风险和资产经营方式实施管理。主要目的是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维护队伍的整体稳定。报告期其他业务板块合计实现的毛利占比为-0.03%。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报告期公司完成收入146.93亿元,同比增长22.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71亿元,同比增长39.49%。
报告期公司立足发展特种箱装备谱系化,以深化特箱供给侧改革为投资主线加大各类铁路特种箱的投资投放,满足白货入箱需求,同时聚焦千万级白货细分市场开发,大力开展白货运输上量攻坚。报告期完成特箱发送量176.14万TEU再创历史新高,较上年同期170.89万TEU增长3.07%;实现收入21.00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33.67%;实现毛利5.35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37.25%;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加0.67个百分点。
报告期公司沙鲅铁路积极应对部分品类大宗物资运量下滑的不利局面,主动求变,加强与客户、港口和铁路局集团公司沟通协调,优化运输组织,创新开展管内运输新模式,通过简化流程、降低综合物流成本方式开发新项目,促进大宗货源短途运输“公转铁”。报告期沙鲅铁路到发量合计完成5,727.86万吨,较上年同期5,950.50万吨减少3.74%。报告期该业务板块实现收入15.98亿元,较上年同比减少13.05%;实现毛利2.71亿元,较上年同比减少11.90%;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加0.22个百分点。
报告期该业务积极应对市场波动加剧的外部环境,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降低经营风险,保持了钢材供应链项目平稳运营;同时积极发挥协同创效作用,全年为沙鲅铁路增加到发量248万吨。报告期累计销售铁矿、煤、焦炭等大宗商品933万吨。报告期内该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08.54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9.69%;实现毛利0.71亿元,较上年同比减少25.58%;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0.48个百分点。
报告期房地产业务立足可持续发展,主动调整发展策略,谋定思动,在行业发展深度调整和产业价值深刻重塑的历史时期,加快存货产品出清,精心策划打造高端差异化地产项目。报告期该业务实现收入0.64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0.30%;实现毛利0.10亿元,较上年同比减少6.27%。
报告期公司新型材料、酒店等业务注重稳定经营、高质量发展。合计完成营业收入0.78亿元,较上年同比减少53.26%,实现毛利-29.54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87.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购置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偿还长期借款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至4月2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9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上午 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至4月2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根据铁路运输技术组织的要求,公司铁路相关业务需要与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共同完成,可以提升业务效率,有利于公司业务经营,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以下简称“铁道部”)为履行铁路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与原铁道部控制的除中铁集装箱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外的铁路运输企业间的业务往来不属于关联交易。2013年3月铁道部撤销后,以企业法人方式注册设立的中国铁路总公司(2019年改制更名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根据时间点称“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国铁集团”)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及下属企业也因此成为公司关联法人,相关的交易事项成为关联交易。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度扣除铁路运输清算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1,593.40万元,为公司2023年末净资产的3.07%,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履行董事会批准程序。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于2018年开始实施新的《铁路货物运输进款清算办法(试行)》(铁总财〔2017〕333号,以下简称“《新清算办法》”),公司与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的各铁路运输企业之间因执行行业统一清算政策而产生大额路网清算关联交易。由于该清算办法确定的清算价格是行业制度的组成部分,不属于商业定价,属于行业管理定价,并已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具有国家定价的属性,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第(八)项“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但为了投资者更充分的了解相关情况,公司将这部分与铁路运输清算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2024年4月7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经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经5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审议、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2019年6月14日改制更名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及职责:铁路客货运输;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并派遣实施上述对外承包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铁路客货运输相关服务业务;铁路工程建设及相关业务;铁路专用设备及其他工业设备的制造、维修、租赁业务;物资购销、物流服务、对外贸易、咨询服务、运输代理、广告、旅游、电子商务、其他商贸服务业务;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卫生检测与技术服务;国务院或主管部门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统筹安排路网性运力资源配置,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负责铁路行业运输收入清算和收入进款管理等。
公司铁路运输清算日常关联交易的对象为国铁集团所属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运输企业。公司的铁路运输、物流等相关业务实际发生过程中,将与大量不特定其他铁路运输等相关企业相互提供服务,公司无法全面准确确定具体的关联交易对象及其交易金额。
国铁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所属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他铁路运输、非运输企业基本都是国铁集团所属的全资、控股或合资企业等,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
2013年6月,铁路实施货运组织改革。在本次货运组织改革之前,公司第一大股东中铁集装箱公司作为铁路集装箱承运人向公司提供包括特种箱运营管理、安全管理、修理维护、新箱开发、购置与技术改造、文件传达等多项综合服务,公司按特种箱使用费的20%向中铁集装箱公司支付综合服务费。铁路货改实施后,为确保公司继续顺利经营铁路特种箱业务,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与本公司重新签署了《铁路特种箱服务协议》,服务费用标准不变。2023年公司就上述相关服务所支付的服务费为4,210.53万元,预计2024年该项服务费为4,080.20万元。
根据沙鲅铁路运输生产的需要,公司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签定相关业务合同,由其为沙鲅铁路公司提供铁路运输通信设备代维修及租用电路等服务。2023年沙鲅公司就该服务支付费用22.81万元,2024年预计服务费为22.81万元。
为确保沙鲅铁路运输生产的需要,根据公司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运输服务协议》,由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事故救援、治安管理、货检等综合服务,各项服务的收费标准按“公平、合理”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公司2023年度支付的服务费用234.66万元,预计2024年服务费用为234.66万元。
为确保沙鲅铁路运输生产的需要,根据公司与锦州铁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定的协议,由其为沙鲅铁路公司提供机车牵引服务,服务费标准根据行业相关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2023年公司就该项业务实际支付费用3,086.70万元,预计2024年支付费用为3,640.39万元。
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接受中铁国际多式联运有限公司及所属部分分公司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以及中亚班列国际货物运输服务。2023年该项业务实际支付费用230.45万元,预计2024年支付费用为205.00万元。
根据公司多式联运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研发和使用的需求,公司接受北京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项目系统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主要包括“箱伴而行”系统和“诚运天下”平台的技术支持与新功能迭代研发服务。2023年该项研发服务实际支付费用464.62万元,预计2024年支付平台项目数据服务费用等为467.00万元。
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铁龙营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沈阳铁道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场地使用服务,并协商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2023年该项业务实际支付费用100.92万元,预计2024年支付费用为100.92万元。
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沙鲅铁路分公司接受大连铁路分局水电建筑工程公司提供牵引设备代维修服务,并协商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2023年该项业务实际支付费用339.81万元,预计2024年支付费用为339.81万元。
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向中铁国际多式联运有限公司及所属部分分公司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组织发运、协调运力及运输途中的信息跟踪,协调铁路运输调度部门下达集装箱调度命令等相关发运手续,并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2023年度该项业务实际发生金额3,481.34万元,预计2024年发生金额4,098.56万元。
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铁龙国际联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铁洋多式联运有限公司向中铁集装箱欧洲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中铁集装箱境外堆场管理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管理中铁集装箱在境外堆场的入场、出场、装卸和修理,并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2023年度该项业务实际发生金额499.50万元,预计2024年发生金额28.35万元。
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向四川中铁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组织发运、协调运力及运输途中的信息跟踪,协调铁路运输调度部门下达集装箱调度命令等相关发运手续,并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2023年度该项业务实际发生金额1,477.85万元,预计2024年发生金额407.40万元。
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向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组织发运、协调运力及运输途中的信息跟踪,协调铁路运输调度部门下达集装箱调度命令等相关发运手续,并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2023年度该项业务实际发生金额294.54万元,预计2024年发生金额294.54万元。
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中铁铁龙(大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大连中铁外服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鲅鱼圈分公司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并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2023年度该项业务实际发生金额3,732.96万元,预计2024年发生金额3,780.63万元。
公司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租赁经营大连铁越集团有限公司房屋,2023年度该项业务实际发生金额321.10万元,预计2024年发生金额321.20万元。
公司根据业务经营及办公需要,租赁经营铁总服务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管理的部分房屋作为办公场所,2023年度该项业务实际发生金额1,339.09万元,预计2024年发生金额1,344.00万元。
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特种箱运输分公司向大连中铁外服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鲅鱼圈分公司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并按照市场价格收取费用。2023年度该项业务实际发生金额33.03万元,预计2024年发生金额33.03万元。
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特种箱运输分公司通过招标程序向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分箱型的铁路特种集装箱,采取竞争性磋商确定采购价格。2023年度该关联方采购金额2,194.69万元,预计2024年采购金额2,195.00万元。
国铁集团所属的相关运输企业为公司沙鲅铁路货运业务提供服务或接受服务。按照2018年初开始实施的铁路运输清算办法,公司沙鲅铁路货物运输收入的清算由原来的“分段计算、管内归已,直通清算”方式改为以承运企业为核算主体的“承运清算”方式,收入成本发生巨大变化。沙鲅铁路公司发送货物从货主收取的(货票)收入扣除铁路建设基金等项目后全部计入公司作为承运人收入,同时需要向货物途经的其他铁路运输企业按照《新清算办法》支付机车牵引、线路使用、车辆服务、到达服务、综合服务等费用,属于接受关联方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接卸到达货物时,将按《新清算办法》收到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发站承运人支付的到达服务、线路使用、车辆服务等费用,属于为关联方提供劳务性质的关联交易。上述相互支付服务费用所依据的清算价格是行业制度的组成部分,不属于商业定价,属行业管理定价,并已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具有国家定价的属性。
1、公司根据沙鲅铁路运输需要按行业相关规定(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向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相关企业支付(与运输清算相关的)货车占用费、接触网电费谈球吧,向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运输企业支付(与运输清算相关的)货运清算付费。
根据铁路行业相关规定,公司沙鲅铁路运输经营需要向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货运中心支付货车占用费。2023年沙鲅公司支付货车占用费4,147.42万元,预计2024年支付货车占用费3,788.00万元。
根据铁路行业相关规定,公司沙鲅铁路运输经营需要向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供电段支付接触网电费。公司2023年度支付的电费992.68万元,预计2024年电费为1,059.48万元。
根据铁路行业相关规定,公司沙鲅铁路运输经营需要向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运输企业支付货运清算付费。公司2023年度支付的费用79,285.37万元,预计2024年电费为82,884.40万元。
2023年度上述属于接受关联方服务类型的关联交易公司所支付的清算费用合计为84,425.47万元,预计2024年度为87,731.88万元。
2、公司根据沙鲅铁路运输需要按行业相关规定(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收到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相关运输企业支付的(与运输清算相关的)货运清算收入,2023年度上述为关联方提供服务类型的关联交易获得的清算收入合计为21,804.17万元,预计2024年度为21,667.30万元。
我国铁路运输行业具有“设备联网、生产联动、统一指挥、部门联劳”等关联性和整体性强的特点,根据铁路运输技术组织的要求,公司铁路相关业务需要与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共同完成,可以提升业务效率,有利于公司业务经营,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目前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一部分是延续2013年铁路行业改革之前的非关联交易事项,由于行业改革而成为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内容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新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铁路运输清算产生的关联交易也都是的按照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确定交易价格或是执行行业统一管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拥有完整的铁路特种箱谈球吧、铁路线路等资产产权,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系统,所有经营决策均系独立作出,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由于铁路业务特有属性和行业改革造成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12:00~12:30在北京云瑧金陵莲花酒店二层会展一会议室召开。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提出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符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上交所《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等相关规则的要求。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董事会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提出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1、我国铁路运输行业具有“设备联网、生产联动、统一指挥、部门联劳”等关联性和整体性强的特点,根据铁路运输技术组织的要求,公司铁路相关业务需要与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共同完成,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经营,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行业定价或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规范召开监事会会议,并对公司董事会依法运作、公司财务规范、关联交易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等方面认真开展监督工作,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现对相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始终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经营,贯彻“法制、监督、自律、规范”的八字方针,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在履行职责时恪尽职守,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认真地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监事会对报告期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审核,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变更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进行了审核,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在报告期前按募集资金承诺及变更的项目投入使用,投资项目变更程序合法。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进行了审核,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6、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行业定价或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和披露程序,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7、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进行了审核谈球吧,认为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
8、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铁龙物流2023年年度报告》、《铁龙物流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铁龙物流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铁龙物流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和《铁龙物流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