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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禄寿乐队杜雪儿犯走私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近日,网上公开一则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文书显示,参加过《乐队的夏天》的福禄寿乐队成员之一杜雪儿(竖琴/吉他 捏捏),犯走私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1年1月4日,被告人杜雪儿通过微信联系境外卖家“Eri©葉”,从美国购买邮票状“LSD”共计9张,并通过邮寄方式走私入境。同年1月26日,该快件在天津海关通关时被查验出藏匿毒品可疑物,后被移交北京海关缉私局处理。同年1月29日,北京海关缉私局在收件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刘家窑东路,将实际收件人杜雪儿抓获。经称量和鉴定,快件中被查获的“LSD”净重0.13克,从中检出麦角二乙胺。】
被告人杜雪儿,女,1991年12月10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出生地广东省广州市,硕士研究生文化,北河三(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约艺人,住北京市丰台区;因涉嫌犯走私毒品罪,于2021年1月29日被羁押,同年3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以京四分检刑诉〔2021〕1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杜雪儿犯走私毒品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21年8月1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指派检察官姚文军、检察官助理徐碧雪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杜雪儿及其辩护人原伟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起诉书指控:2021年1月4日,被告人杜雪儿通过微信联系境外卖家“Eri©葉”,从美国购买邮票状“LSD”9张,并通过邮寄方式走私入境。同年1月26日该邮件在天津海关通关时被查获后移交北京海关缉私局处理。同年1月29日,北京海关缉私局在收货地址现场抓获被告人杜雪儿。经称量、鉴定,上述邮票状LSD净重0.13克,检出麦角二乙胺。涉案毒品已起获。
针对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交了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杜雪儿通过邮寄方式非法走私毒品入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应当以走私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杜雪儿的辩护人提出:1.杜雪儿主观上没有走私毒品的犯罪故意,亦缺乏犯罪动机。2.杜雪儿从未实施起诉书指控的走私行为,更未实施走私毒品的犯罪。3.微信名为“Eri©葉”的姓名、国籍、联系方式及进出境记录等信息均尚未查清,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杜雪儿实施了走私毒品的犯罪行为。4.本案办理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现象,对于制作程序违法的笔录应当予以排除。5.证人庄某的询问笔录线.涉案毒品数额不大,属于微量毒品,毒品已被起获,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且杜雪儿系初犯、偶犯谈球吧。7.杜雪儿的个人经历造成其未意识到所购物品为毒品。综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杜雪儿无罪。
辩护人向法庭提交了以下证据材料:1.网络平台上发表的文章及报道,拟证明“LSD”有增加创造力及治疗精神疾病的作用,且均为正面的介绍和评价。2.微信群聊截图,拟证明在杜雪儿住处搜查发现的四氢大麻酚试剂板的用途。3.证人岳某出具的说明及与他人的微信聊天截图,拟证明杜雪儿与岳某聊天提起的“咖啡”是指有益男性功能的保健咖啡,“集邮”是指吸引异性,并非指代毒品。4.律师会见杜雪儿的笔录,拟证明庄某曾几次向杜雪儿提供大麻的事情是不属实的。5.杜某1提供的情况说明,拟证明杜雪儿、杜某1均十分害怕庄某,庄某的证言内容部分不属实。
经审理查明,2021年1月4日,被告人杜雪儿通过微信联系境外卖家“Eri©葉”,从美国购买邮票状“LSD”共计9张,并通过邮寄方式走私入境。同年1月26日,该快件在天津海关通关时被查验出藏匿毒品可疑物,后被移交北京海关缉私局处理。同年1月29日,北京海关缉私局在收件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刘家窑东路,将实际收件人杜雪儿抓获。经称量和鉴定,快件中被查获的“LSD”净重0.13克,从中检出麦角二乙胺。涉案毒品已全部起获。
1.证人张某的证言证实:其是天津越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员工。分单号为JT20202870US的快件是从美国寄出的,其公司接受美国UAD US LOGISTICS公司委托进行报关,天津海关在该快件中发现了。2021年1月28日,其见证办案民警从该快件内提取然后还原至包裹内的过程。
2.证人孙某的证言以及中通快递单复印件、快递信息证实:天津市誉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负责分单号为JT20202870US的快件的国内运输。该快件从美国邮寄入境,在国内通关放行后,贴上中通快递的面单,单号为632。该快件根据美国UAD US LOGISTICS公司的要求更改过面单信息,原收件人为“华红娟”,收件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更改后的收件人为“***”,收件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刘家窑东路。
3.证人郭某的证言证实:2021年1月29日14时40分左右,其到芳群公寓投递包裹。到达投递地点后,是一个女的开门,其说有一个快递让她签收,这个女的表示最近没有快递,问是不是送错了。其跟她确认了地址,问她认不认识收件人“***”,这个女的说等一下,她要去问一问。过了一会,这个女的回来说是这里的包裹,就将包裹签收了。随后几名警官就冲进了屋子。包裹是一个长方形纸箱子,中等大小,四周是用胶带封好的。
4.证人刘某的证言证实:其在杜雪儿家做保姆。杜雪儿姐妹三人成立了一个乐队,她们平时不喝酒,偶尔会抽烟。2021年1月29日14时许,快递员到家里送快递,其开门后看到包裹是一个中等大小的纸箱子,收件人是“***”,其就跟快递员说没有这个人,快递员说地址没错。其就上楼问杜雪儿有一个叫“***”的快递可不可以收,杜雪儿说可以收,其就签收了包裹,紧跟着就进来好几位。
5.证人杜某2的证言证实:其与杜某1、杜雪儿是三姐妹,成立了一个乐队。大概一年前,杜雪儿说自己记性不好,想提升大脑,并且给大家看了她在网上搜索的文章,国外像乔布斯那样的人都通过吃一种药打开大脑松果体。杜雪儿有个男朋友叫岳某,在成都当音乐老师,他俩是同学,两个人分分合合的。2019年,三姐妹与北河三(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约,经纪公司规定,触犯毒品相关法律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涉毒,团队的演艺生涯可能就结束了。2021年1月29日,到其家里后,跟杜雪儿核对邮包信息,问杜雪儿邮包上的联系电话和送货地址是不是她的,杜雪儿说是,后来对家里进行了搜查。家里存放的试剂盒是参加综艺节目时检测是否吸食大麻用的。
6.证人杜某1的证言证实:其与两个妹妹杜雪儿、杜某2共同成立了“福禄寿乐队”。2021年1月29日14时,其姐妹三人正在家休息,后其被叫醒,带到楼下接受询问。拿出1个包裹让杜雪儿确认收件人信息是不是她本人,杜雪儿确认后就被带走了。大概一两年前,其三姐妹聊天的时候,杜雪儿提到过“LSD”,说这是一种类似于药物的东西,可以提升记忆力,开发大脑平时不常用的区域,还可以配合瑜伽之类的活动进行冥想。在其三人的居住地发现的检测试剂板是参加综艺节目做尿检用的。其三人与经纪公司签约时,知道吸食毒品是违法的,会损害公司利益和自己的公众形象,是违反合同约定的。杜雪儿有一个男朋友叫岳某,在成都工作,好像是音乐老师。
7.证人蒋某的证言证实:其女儿杜某1、杜雪儿、杜某2成立了“福禄寿乐队”。其不知道杜雪儿从国外购买毒品的事情,其对女儿们的管理非常严格,要求她们绝对不能碰毒品。经纪公司签约的合同里也明确了毒品这类东西是绝对不可以碰的。
8.证人马某的证言证实:其是“福禄寿乐队”的经纪人。经纪公司对毒品的管理非常严格,平时会有法务部门对经纪人开展培训和教育,随后再由经纪人向各自带的乐队或艺人进行传达和普及教育。
9.证人岳某的证言证实:其跟杜雪儿是大学同学,一起读的研究生,曾经是男女朋友关系,后来分手了,但一直有联系。其在看电影的时候看过“LSD”能够对脑子产生一些影响,也知道这个是违禁药品,在很多国家不让老百姓使用。其和杜雪儿以前聊过“LSD”。
10.证人庄某的证言证实:其在北京期间从一个微信名“霍老板”的人那里买大麻。其曾找杜雪儿学过乐理之类的音乐课程,熟悉了之后,杜雪儿说她也抽大麻,让其帮忙购买。杜雪儿有时候主动找其购买,有时候其也会主动问杜雪儿需不需要。其一共帮杜雪儿买过五六次大麻,每次1000元、1500元谈球吧、2000元都有,一共买过大概1万元的。杜雪儿的微信名叫“捏捏”,其微信名是“CircLE大园儿”。杜雪儿让其用“裙子”的图标来代替大麻两个字,她说尽量避免打这两个字,怕聊天记录被人监控,引起怀疑后被查到。其曾给杜雪儿送过大麻,杜雪儿也到其学校取过大麻。2019年12月24日谈球吧,其自己的大麻抽完了,知道杜雪儿那里有,想让她匀给自己一点儿,就和杜雪儿微信联系要“裙子”,后来其跑过去找杜雪儿要了大麻,回来自己都抽了。
庄某的手机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证实:杜雪儿(微信名“捏捏”)曾向庄某(微信名“CircLE大园儿”)多次转账,二人在微信聊天中多次出现“裙子”的图案,并谈论购买“裙子”和如何交接货物的过程。结合上下文意,能够与庄某的证言相互印证,“裙子”即代表大麻。
11.运单编号为JT20202870US的邮路查询信息证实:通过STO美国洛杉矶网站查询,该单号包裹于2021年1月15日从美国洛杉矶国际机场启运后进入中国境内。
12.快件报关单、天津越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进境邮件(JT20202870US)的情况说明》证实:分单号为JT20202870US的快件入境后收件信息变更,该邮件来自美国,申报品名为“Candy POP爆米花”。
13.《案件线索移交单》《进境快件查验记录单》《申报清单》《派送清单》《关于涉案物品照片的情况说明》以及涉案物品照片证实:天津越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申报的主单号为项下分单号为JT20202870US的快件,经现场开箱查验,发现疑似毒品邮票(又称“LSD”),后该线索被移交缉私部门。
14.天津机场海关缉私分局出具的称量笔录、涉案包裹及内装物照片证实:侦查员对分单号为JT20202870US的快件进行开拆查验,内有标识为“Candy POP”的食品大盒1盒;拆开大盒,内有小包食品袋16袋,均有“Candy POP”标识;其中在1个黑色食品袋外包装上,用透明胶带固定着1包透明包装小袋,内装邮票状物体,疑似毒品;经称量,毛重0.54克。
15.北京海关缉私局出具的称量笔录、称量记录表、取样及封装笔录、检验说明证实:侦查员对涉案毒品可疑物进行称量、取样并封装的过程。涉案毒品可疑物净重0.13克,经过排查检验,从中检出毒品麦角二乙胺。
16.禁毒情报技术中心毒品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公禁鉴字〔2021〕5号)证实:经过对杜雪儿涉案毒品可疑物的检材进行检验,检出麦角二乙胺。
17.北京通达法正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京通法鉴[2021]30148号)证实:经过对杜雪儿持有的iphone手机1部进行鉴定,提取和恢复了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信息。其中,2021年1月4日00:51:05,杜雪儿通过微信零钱向“Eri©葉”转账人民币1795元,对方于当日00:51:19接收;杜雪儿和岳某在聊天记录中,多次提及“真咖啡”“假咖啡”“邮票”“集邮”等内容。
18.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京正司鉴〔2021〕毒鉴字第91号)证实:经过对杜雪儿的毛发进行鉴定,未检出甲基苯丙胺、吗啡、单乙酰吗啡、四氢大麻酚。
19.视频光盘证实:侦查机关在杜雪儿走私毒品案中,称量、尿检、初检、投递、讯问杜雪儿的过程以及天津滨海机场海关对运单号JT20202870US包裹开拆、称量、取样及恢复的过程。
20.调取证据通知书、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出具的微信支付详情(光盘)证实:杜雪儿通过微信多次向微信号为“×××-night”的人转账,具体时间和金额为2017年3月21日1105元、2017年4月17日1500元、2017年7月8日1497元、2017年11月14日2111元、2019年3月6日771元、2021年1月4日1795元。
21.北京海关缉私局出具的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到案经过证实:北京海关缉私局于2021年1月29日对杜雪儿走私毒品案立案侦查,侦查员于同日在派件现场将收件人杜雪儿抓获。
22.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证实:北京海关缉私局对杜雪儿持有的iphone 12 Pro max 手机1台、毒品可疑物1包,毒品可疑物外包装1包、其他包装物1批,予以扣押。
24.游某涉嫌走私毒品案相关材料以及侦查机关出具的工作说明证实:2021年1月26日,天津滨海机场海关对杜雪儿一案的快件总运单号项下另外一个分运单号JT20202129US快件进行查验,查获了夹藏在爆米花包装袋内的疑似白色粉末状毒品,该包裹面单上的收件地址是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收件人王小菊。后丘北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于2021年2月1日在丘北县烟草公司门口将实际收件人游某抓获。游某承认其通过微信向境外卖家“Eri©葉”购买精神类药品“Molly”的事实。经称量和鉴定,被查获的毒品可疑物净重0.63克,检出MDMA、成分。
25.北河三(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具的合约复印件及情况说明证实:杜雪儿是该公司签约艺人,公司通过合约约定及口头教育的方式开展了禁毒教育。
27.被告人杜雪儿的供述证实:其了解到“LSD”可以使人产生一些幻觉,它是一小片贴纸状的东西,上边有好多彩色图案,可以含到嘴里也可以泡水喝。其从知乎平台上找到一个微信昵称“Eri©葉”、微信号为“×××-night”的人,该人说可以卖给其“LSD”,25美金1片。2020年1月3日,其通过微信给“Eri©葉”转了1115元,想购买6片“LSD”,后来“Eri©葉”给把钱退回来,说没货了。2021年1月4日,其又通过微信给“Eri©葉”转账1795元,购买8片“LSD”。“Eri©葉”发货后给了其一个运单号,让其去海淘网站查询物流信息。其查询了物流记录,还在百度上查了“疫情期间国际快递清关要多少时间”等。其此次签收的包裹里有好几袋爆米花,“LSD”是装在一个透明的小塑料袋里,贴在了其中一袋爆米花的外包装袋上。
对于辩护人向法庭提供的证据及拟证明的事实,经查,侦查人员在杜雪儿姐妹住处搜查出的四氢大麻酚试剂板,系用于杜雪儿等人参加综艺节目前对是否服用自我检测的事实,有其他证据印证,本院予以认定;证人岳某出具的说明及其与他人的微信聊天截图,不能合理解释本案中杜雪儿与岳某聊天记录中所提到的“真假咖啡”“邮票”“集邮”的真实含义,根据上下文意和语境分析,并结合生活经验,上述特定词语应分别指代和“LSD”,而不应解读为男性保健品或吸引异性,故本院对该项证据不予采信;杜雪儿及杜某1对证人庄某证言的意见,因与在案其他证据相矛盾,且明显有违常理,本院亦不予采信;至于网络平台关于“LSD”的文章及报道,与本案指控事实并无直接关联,不应作为本案的证据认定。
对于辩护人提出杜雪儿在侦查阶段所做有罪供述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不应予以采信的意见,经查,杜雪儿在侦查机关曾作过多次供述,其中2020年3月5日系有罪供述,通过查看该次讯问录像,并未发现讯问过程有明显违法之处,但考虑侦查人员在讯问中就被告人如何从网上查询“LSD”的个别问话有引导成分,本院对该份供述的有关内容不予确认,对于被告人是否具有走私主观故意等争议焦点问题,本院将综合本案其他证据予以认定。
对于杜雪儿及辩护人关于杜雪儿主观上不具有走私毒品的故意,客观未实施走私毒品行为,不构成走私毒品罪的辩解和辩护意见,经查,在案证据能够证明杜雪儿曾通过国外网站了解到“LSD”能作用于人的大脑,使人产生幻觉,故其对“LSD”属于精神类药品是明知的;为了寻求精神上的刺激,在境内一般渠道无法购买到“LSD”的情况下,杜雪儿通过网络从境外购买,进而证明其对“LSD”在我国属于被管制的物品亦有明确认识;杜雪儿当庭否认其事先知道“Eri©葉”在境外,但经审查其与对方的聊天记录,并结合在案其他证据,可认定该辩解并不属实;在支付货款后,杜雪儿查询跟踪境外邮件的物流信息,并在家中签收与其姓名不符的邮件,亦能佐证其对涉案毒品来源系明知。同时,杜雪儿作为演艺人员,接受过专门的禁毒警示教育,对毒品的相关认知程度相比其他普通人更高。证人庄某证明杜雪儿曾多次向其购买大麻,并在微信聊天中用“裙子”的图案代替大麻以规避监管的行为亦能印证此节。综上,结合杜雪儿的年龄、职业、文化程度,能够认定杜雪儿对其从境外购买毒品“LSD”有明确认识,主观上具有走私毒品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走私毒品的行为。被告人杜雪儿及其辩护人的上述辩解和辩护意见,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被告人杜雪儿违反我国毒品管理制度及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从境外购买毒品并邮寄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依法应予处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指控被告人杜雪儿犯走私毒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关于辩护人所提杜雪儿涉案毒品数额不大,毒品已被起获,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此次犯罪系初犯、偶犯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并对杜雪儿酌予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杜雪儿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1月29日起至2022年1月28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二、扣押在北京海关缉私局的毒品包装物予以没收;iphone 12 Pro max手机一部发还被告人杜雪儿。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